近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威胁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成都女童被咬事件虽已过去,但其惨状还触目惊心,案件中罗威纳犬的饲养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造成这一惨烈结果的原因是不规范养狗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妨碍他人生活。所以,养狗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规范养狗。
一、遛狗时需不需要配置牵引绳、嘴套等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遗弃、逃逸的动物伤人,原饲养人需要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我市关于限养区和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相关规定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以及《德阳市狂犬病防控和犬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市(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机场为犬类限养区。
限养区实行养犬登记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准予登记,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饲养犬只。对于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种类,公安机关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比特犬、斗牛犬、牛头梗、杜高犬等犬类均属于我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
四、如何合法、规范地养一只狗?
要想合法、规范养狗,至少需要以下步骤:
1.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到狂犬病免疫点,为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相关部门监制的免疫证明。
2.到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领取养犬登记证、犬只标识等。
4.遛狗时佩戴狗绳、嘴套、狗牌等安全防护措施。
狗是人类的朋友,可以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慰藉,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但要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健康生活。
总计八期的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专题普法宣传到今天就全部结束了。
最后,检察官要再次提醒广大爱狗人士:
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产和生活。疏于管理饲养的动物、遛狗不栓绳、养狗不办证、随意弃养宠物、饲养禁止饲养的大型烈性犬等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因动物伤人而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爱狗人士要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共建共享和谐宜居的美好生活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