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在江苏的棕狮狗伤人事件,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受伤的那位女士将面临着后续诸多的手术。
而凶手,就是那只棕狮,被主人给正法了,判了死刑了,据说是吊死了。(其实这条狗死得有点冤,但是毕竟它伤人了,而且下嘴又那么的重。)
这样事情就结束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
本人不忍心再上传受伤女士的照片,真的是惨不忍睹啊!
老话说:“不要偷鸡摸狗!”
对于这句话,我们大部分人做到了前半部分——不偷鸡,这很好!但是对于后半句,好多人都做的不好,譬如江苏这位女士。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的人也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有爱心的人士,会在家里养上自己喜欢的宠物。
有养狗的,有养猫的,也有养小兔子的,甚至还有养蛇,养蜥蜴的。
当然,也会有养大型犬的,譬如藏獒的,棕狮的。
我想说的是,养什么是您的自由?但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
譬如养狗的,出来遛狗一定要拴绳。
记得有一个小区的标语是:“遛狗不拴绳,等于狗溜狗。”
虽然觉得措辞有些不妥,有点侮辱人。但是面对那种大型犬,大多数人见了,都还是避之不及。
譬如江苏这位女子,她起初肯定是觉得狗狗挺可爱,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狗狗对人是多么的忠诚,等等。
或许她自己家里也养过狗,但是,她必须明白,狗狗的忠诚是对它的主人,对别人那就不一定了。毕竟,它只是条狗,顶多,说它是条好狗!
如今,这位女子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后续高昂的治疗费用以及多次的手术,会让这名女子苦不堪言;后续她与狗的主人,肯定会有扯不清的官司。至于如何断案,那是法院的事情。但无论如何,双方都是输家,这个案件,没有赢家。
记得小时候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一条看门的狗。那时候偶尔也会有狗狗伤人的。
我家就有一条狗,体型不大。当时我儿子还小,大概三四岁吧,春节回老家,我儿子不小心踩着狗的尾巴,狗就咬了我儿子的脚,由于是冬天,穿的也都比较厚,所以不太要紧,但是也是第一时间去打狂犬疫苗,当时我爸爸非常生气,说自己家的人,这狗还敢咬,这样的狗,必不能留着。
我儿子不让,哭着告诉姥爷:“因为我踩了狗的尾巴,狗狗很着急,又没法通过语言告诉我,所以狗没办法,只能轻轻的咬了一下我的脚,它这是在提醒我挪挪脚,我踩疼它了。”
并恳求姥爷千万不要打死狗狗,我爸爸看了看孩子,又看了看狗,狠狠的批评了狗狗一顿,狗狗仿佛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躲到一个角落里不敢出来了。
最后虽然没有打死这只狗,但还是把狗狗送人了。爸爸说过,咬过人的狗不能留,以后还会惹事端。看来爸爸说的是对的。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预见狗狗会不会伤人?但是遇到狗狗,不管你多么喜欢,千万不要轻易的去触摸它。
因为你不是他的主人,不要以身犯险。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以下是我总结的“四不要”。
第一、不要去碰没有拴绳的狗,小狗也不行。
第二、不要去碰没有主人在身边的狗,小狗也不行。
第三、不要去碰不熟悉的狗,小狗也不行。
第四、不是自己家养的狗,不要去碰,小狗也不行。
因为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发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伤人。
所以劝君不要“偷鸡摸狗”!
同时,我也奉劝那些爱狗养狗的人,一定要给你的爱犬拴上狗绳,让它在你的视力范围内活动,否则,因一条狗狗,真的可以让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这可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呀!
这篇文章还没写完,网上又出现了一个两岁女童被狗撕咬的新闻,惨不忍睹,所以,大家一定要当心,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