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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花园养狗好吗狗咬狗受了伤该谁管警方建

   时间:2024-11-13 阅读: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在小区内遛狗,自家的宠物狗却被另一只未系绳的狗咬伤,住进了宠物医院,前后已花费上千元,却找不到人赔偿......8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这件事发生在四川资阳市民马女士身上,她表示,通过调取监控,她找到了狗主人,但对方不承认,要马女士证明是被其饲养的狗咬伤,不然就不认账。

马女士先后找到物业和派出所,几番协调未果。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表示,根据当地养犬相关条例规定,发生“狗咬狗”事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建议马女士先通过自行协商或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如协商均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

遛狗却发生“狗咬狗” 要求赔偿对方却不承认

马女士家住资阳雁江区弘乐府小区,7月29日晚上,其丈夫陈先生跟平时一样,在小区牵着绳子遛狗,突然跑出几只未系绳的狗,其中一只将其狗咬伤,“很突然就冲出来了。”

事发时小区监控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21时13分,陈先生在遛狗时,其后方先后冲出两只未系绳的狗,并快速咬向其饲养的宠物狗,陈先生见状立马用手将宠物狗举起,十多秒后,两只狗散去。

“之前家人就被那只狗咬过,我认得它。”陈先生称,两年前在小区内,其母亲外出时也曾被当晚那只狗咬伤,对此他印象深刻。事发第二天,陈先生与马女士将被咬的宠物狗送去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贯穿性咬伤,“差不多乒乒球那么大的伤口,后面还化脓了,现在都还在住院。”

通过小区物业,马女士联系上当晚的狗主人梁先生,希望对方能对此进行赔偿。“他不承认,让我拿出证据证明是他的狗所咬。”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除了模糊的监控视频,马女士也拿不出其他证据。

“两年前马女士母亲也是被当晚那只狗所咬,这件事我也知道。”弘乐府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几次试图组织协商,但梁先生始终不肯见面,打电话过去还被责备了一番。

警方:建议协商,无果可提起诉讼 呼吁文明养狗

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看到资阳市犬只管理相关通告后,马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方建议我去法院,起诉要求狗主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记者也从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获悉,该事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资阳市主城区限养区犬类管理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限养区内犬类的登记和办理《犬类准养证》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烈性犬的认定和处置;依法对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等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会同城管、农业农村部门捕捉限养区内无主犬类、流浪犬等送交犬类临时收容所处理。

而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中也提到,“养犬单位和个人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责任人应当立即将犬伤者送往医疗卫生单位救治……”

上述文件中,也只对狗咬伤人有规定,未对狗咬狗如何处置进行说明,马女士该如何索赔?警方也建议,可先自行协商或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如协商均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

而对于遛狗却未系绳这一行为,在今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资阳市主城区限养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中规定,“携犬外出时,必须给犬类系犬链或犬绳(长度不超过3米),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应戴嘴套……”

资阳市相关职能部门呼吁,希望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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