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检索的重要意义(类案检索报告范文)
抽象来看,一个完整的法律检索包括概括事实、识别问题、选择工具、提炼关键词、初步检索、精确匹配、结果呈现七个环节。其中,结果呈现是该流程中的最后一环,指检索人将检索结论、相关分析、检索资料等成果以一定的形式向特定受众呈现的过程。
法律人检索能力的核心体现在“找得到”和“研究透”,但“展示好”才是评价其检索能力更直观的方式,结果呈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者:吴陶钧 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01 结果呈现的核心从法律检索的目的出发并结合检索问题的特点展示检索结果。
检索结果的呈现一般包括两个阶段:
(1)检索人完成法律检索后向团队其他成员分享检索成果(下称“内部呈现”);
(2)针对案件中的极其重要且较具争议的问题,检索人向法院或客户提交的案例(法律)检索报告(下称“外部呈现”)。
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虽存有较大差异,但二者的呈现逻辑并无不同。检索成果中哪些内容需要呈现、哪些不需要呈现,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先、哪些内容应呈现在后,都要看不同阶段法律检索的目的;哪些检索问题只需简单写明检索结论,哪些需要专门制作检索报告,则要看检索问题的特点。“法律检索的目的”以及“检索命题的特点”是结果呈现的基本点。
本文以下部分将从该基本点出发,分别介绍内部呈现和外部呈现的写作要点。
02 内部呈现内部呈现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内部环节。在团队协同办案场合,内部呈现几乎是每个法律检索的必经步骤。其呈现的关键在于,以最简洁、高效的形式展现检索人的检索成果,从而使团队的其他成员快速达到检索人对问题掌握的程度。具体而言,该种呈现有以下注意要点:
(一)内容要点
1.全方位呈现有利观点及不利观点
一般情况下,内部呈现的目的在于全方位把握检索问题,以制定诉讼策略、确定诉讼方向,并进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或确定庭审表达要点。因此,内部呈现应不仅包括对我方有利的检索资料,更要包括对我方不利的检索资料。
2.给出检索结论及相关分析
工作中经常遇到仅有检索资料而无结论及分析的检索成果。笔者认为,此类检索成果是不完整的。法律检索是检索资料并学习你所检索到的资料,经分析、思考后最终得出结论的过程,它的本质是研究并解决问题。没有检索结果及检索人分析的法律检索,根本无法实现解决问题的目的。
3.去粗取精,突出重点
工作中还会经常遇到的情形是,无论对于什么样的检索命题,检索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相关案例、理论观点的顺序整理检索资料。实务中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所有的检索命题,检索人应一律按照“检索目的、检索工具、检索关键词、检索法规及其他文件、检索案例、检索分析、检索结论、检索用时、完成时间”的顺序排列。
对此,笔者认为,法律检索的目的在于解决我们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而内部呈现的目的是让团队成员快速、高效地掌握我们的研究成果。因此,检索人应该突出最能解决问题的信息,而把检索过程中的无效信息略去,将重要性较低的信息置后。比如,检索人应将最能解决问题的依据置前,而非一味地按照检索资料的效力位阶排序。又如,检索问题、检索结论及相关分析应置前,检索关键词、检索路径、完成时间等信息应置后。
(二)形式要点
1.以“口头汇报”的呈现形式为主
内部呈现的对象为团队内其他成员,属于非正式呈现,并无书面格式的要求。对检索人来说,口头汇报相比于书面报告省去了字斟句酌的麻烦,易于输出。于受众而言,口语化的内容也更为通俗,易被吸收;同时,汇报中的互动也更便于听众理解。因此,对于检索结论、分析以及检索资料的概况,检索人可以尽可能通过口头汇报的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