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的流程及时间(取保候审的条件限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主要针对两类人:(1)待侦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2)被起诉、待审判的被告人。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能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是不具有社会危险的轻刑犯,或者是具有严重疾病并不能生活自理的人、怀孕或有哺乳婴儿的妇女等,具体而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存在可能犯新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应当予以逮捕。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