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行为的定义是什么(关于盗窃罪的概念解释)
盗窃——这是从古至今一项令人生厌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字面意思来看,盗有“偷盗”之意,而偷在字典中的有关解释为:窃取,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这也是普通民众对于盗窃所理解的含义。那么,在法律中,盗窃罪的定义与盗窃的字面意思一样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我国法律中的抢夺罪是很特殊的,这一罪名在外国法律中几乎都难以寻觅。正是由于国外法律没有抢夺罪这种介于盗窃与抢劫之间的罪名,所以才会承认公开盗窃。我们国家却不必过度模仿,因为“公开盗窃”在我国有其准确的定位,就应当被定为抢夺罪。
另外,还有人担忧,若是法律支持“公开盗窃”的话,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服众。因为偷窃、盗窃的含义,从古至今都带有秘密性。如果法律率先改变了汉语的含义,就会与文化本源相悖,也与社会的发展相悖。
无论如何,盗窃罪、抢夺罪都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一旦犯罪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定不要践踏法律,更不要试图挑战我国最为严肃的刑法,否则将追悔莫及。
(参考文献《盗窃罪手段不应包括“公开盗窃”》 肖中华;本文《以案释法: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