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司法解释最新(国有企业渎职罪立案标准)
【典型案例】
桂某,系甲县某高中教师、副校长,负责该校的招生工作。
杨某,系甲县公安局A镇派出所聘用人员,其工作职责是办理户籍业务的辅警。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间,桂某为了让13名外省籍高三学生在甲县参加高考,以每办一个户口4000元的价格找杨某办理甲县A镇常住人口的户籍档案。13名外省籍学生取得甲县的户籍后,均将学籍转入桂某任职的高中,并通过当年的高考资格审查,在甲县参加高考。上述外省籍学生在参加高考后,被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已被取消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