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刑诉法司法解释(刑事案件立案编号)
2021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新刑诉法解释共27章、655条,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新刑诉法解释增加107条,对200个条文作了实质修改。堪称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让所有法律人翘首以盼、朝思暮想的2021刑诉法解释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纵观整部新刑诉法解释,进步多少会有,但不那么显而易见,退步也至少存在。真正迫切关注新刑诉法解释地发布的法律人,都会对新司法解释喜忧参半,但据我所知,律师界略显过度悲哀。
我大概粗略浏览学习一遍,察觉不到令人耳目一新的条款,没有扩充律师的权利,反而增加了辩护人的义务,个别新增条款只不过是吸收了《庭前会议规程》《法庭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例如增加一节庭前会议,相较于2012年刑诉法解释略微详细,但又相较于《庭前会议规程》没有任何进步的地方。
还有一类新增的条款,只不过是总结了以往审判经验,将一些极富争议的地方明确下来,例如对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裁定赋予被告人上诉权;将常见违法问题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审判程序上,更加突出效率,而对公正价值保障不足,难以做到效率兼顾公正。